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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肝病转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专家

  郑州肝病转发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申康医院发展、郑州药大学、各级单位:

 

  根据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药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药创先办〔2011〕3号)的要求,现将本市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

 

  药服务是紧密联系民生,群众身体健康,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窗口行业。本市药行业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行医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深化医改,全面落实关于扶持和促进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郑州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设和谐社会和药科学发展,进一步加强药行业队伍建设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级药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各级要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表率和带头作用,确保“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药单位要紧紧围绕深化医改、推进药事业发展,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以“为民服务”为主题,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服务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和公开承诺活动为载体,以进一步发挥药作用为,以“把受人民群众欢迎的药工作干得让人民群众更满意”为目标,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的“为民服务”活动。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不断提高药服务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把药服务工作做深、做细,确保让群众更加满意。

 

  请各单位认真按照关于在药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实施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我局药服务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