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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专家

  2011年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卫生系统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有关人才建设要求,我局现启动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以打造一支新的青年人才骨干队伍,培育德才兼备的学后备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选拔面向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培养周期和经费

 

  “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入选对象培养周期为三年,市财政拟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学习资助经费与资助经费比例为2:8)。培养对象所在区县(包括单位)以不少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资助。

 

  三、申报条件

 

  “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的申报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和精神;

 

  2、在医疗机构中从事临床工作8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时间截至2011年10月31日,时间点下同)。

 

  3、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中传统文化基础,知识面较宽。近5年在内外核心期刊上过与临床相关的较的本或出版过专著;或承担过局级以上临床。

 

  4、临床水平较高,善于运用辨证思解决临床问题,;运用手段治疗本疑难病症有独到之处,有。

 

  5、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6、临床紧缺人员优先考虑。

 

  7、担任院级行政以及临床业务工作以外的其他行政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名额和评审

 

  “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医院限报3人;每个二级综合性医院限报1人;每个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名额由各区县社区卫生服务数量确定(10家社区卫生服务折算1个名额,不足10家按10家计算)。申请对象由各单位择优遴选推荐,经区县审核同意后统一申报。我局将组织有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选拔资助。

 

  五、申报资料

 

  “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对象采取人才培养与项目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的期限为3年。申请者需按要求填报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和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任务书(附件3)。申请资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区县审核盖章后由区县统一报送,各区县同时提交郑州市“青年临床人才”培养计划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