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肝病医院报道条例执行被打折扣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医生
郑州好的肝病医院热点新闻据李楯介绍,作为行政法规,条例明确了两个很关键的内容:一是推诿或者拒治是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二是明确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培训、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以及遵守标准防护原则,能够防止职业行为中的艾滋病感染。
“条例虽对推诿、拒治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但卫生系统对病人和医护人员的保护都不积极。”李楯说,从2006年3月条例实施起,卫生系统时常出现与前述法规规定相悖的言论,包括宣称条例的规定的实施起来难度;即使要实施也要有个过程;可以采取“变通”的办法,在传染病医院(即所谓的“定点医院”)设立传染病之外的如外科、妇产科、眼科、口腔科等其他科室,以满足艾滋病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在艾滋病之外的其他疾病的治疗等等,而非强调遵循条例规定,不得推诿和拒治。
但在他看来,正因为这样,一些综合性医院公开表示他们不接治艾滋病感染者的其他疾病,并称这不是拒治,而是“转诊”。“我每年大约发生艾滋病职业暴露事件700起,但迄今还未发生一起由此导致的艾滋病感染。”李楯说,“只要按规定操作,医护人员不会被传染。”
记者了解到,在一些抗艾关怀民间组织看来,艾滋病“定点医院”本身是歧视。李楯认为不可能给一种传染病人单设带有各种科室、什么病都能治的医院。拒治不仅违背了条例规定,还有违宪法对人权的尊重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