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肝病介绍医保的相关问题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医生
郑州肝病介绍医保的相关问题
参保人员医有何规定
参保人员门诊可以在全市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或一级医院)医;因病情需要转诊到二、三级医院医的,须在社区卫生服务(或一级医院)办理转诊。急诊和住院医疗可在本市大多医保定点医院医。推荐阅读:2012年治肝病之3月17日医日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门诊可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近医。住院仍按现行的划区定点、按需转诊办法,由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操作。
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①70周岁以上的,住院支付70%;门诊急诊支付50%。
②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住院支付60%;门诊急诊支付50%。
③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的,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分,支付50%。相关阅读:郑州肝病永远关爱你的健康
④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支付50%;门诊急诊支付50%。此外,为鼓励病人门诊到社区卫生服务(或一级医疗机构)医,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或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医保基金支付60%。居民医保基金支付以外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负。
参保人员医如何付费
参保人员应持社会卡(包括学籍卡)或医保卡和郑州市基本医保门急诊医记录册医。参保人员持卡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分由医院记账结算,其余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在居民医保实施初期,由于时间紧,分参保人员一时不能持卡医,只能现金支付医疗费后再报销,请参保人员能够理解。
上一篇:郑州肝病永远关爱你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