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肝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医生
郑州肝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院有相关制度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
(二)主管医师应采取恰当方式、使用易懂语言,向患者、家属或委托代理人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并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
(三)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相关阅读:郑州肝病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
(四)保护患者的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五)医院针对医务人员开展护患者合法权益、医患沟通等培训,相关医务人员能够知晓并遵循。
郑州肝病投诉管理
(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专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投诉电话。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郑州肝病诊环境管理
(一)为患者提供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住院病区等均有、易懂的标识。
(三)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设施和管理措施。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落实创建“平安医院”有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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