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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肝病介绍社会卡挂失与补换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医生

  郑州肝病介绍社会卡挂失与补换

 

  如何办理社会卡(医疗保险专用)挂失、补换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具体办法如下:

 

  1、拨打医保服务962218(2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2、携带本人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推荐阅读:郑州肝病报道中原区文明城区的创建

 

  2、市、区县医保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申请办理,区县医保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医保卡补卡、换卡,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